《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第三十条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1个月至6个月:
(一)歌舞娱乐场所的歌曲点播系统与境外的曲库联接的;
(二)歌舞娱乐场所播放的曲目、屏幕画面或者游艺娱乐场所电子游戏机内的游戏项目含有本条例第十三条禁止内容的;
(三)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
(四)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的;
(五)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超过核定人数的。
第五十一条 娱乐场所未按照本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县级公安部门依据法定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答疑解惑
01
未成年人可以跟家长一起进入歌舞娱乐场所吗?
答: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所以即使有家长陪同,未成年人同样不能进入歌舞娱乐场所。
02
未成年人可以去娱乐场所工作吗?
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03
娱乐场所没有强制查看身份证,可以偷偷进去玩吗?
我们应该怎么做?
家长应该做好教育引导,不要带孩子去歌舞娱乐场所(KTV)、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和消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家长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和睦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歌舞娱乐场所(KTV)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培育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场所。
要增强安全保护意识。家长和学校都要提高孩子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鼓励孩子积极参与有益身心的文体活动,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良好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在社会范围内营造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生活习惯。
来源:新余文化执法、承德女性等返回搜狐,查看更多